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於2025年8月1日宣布,在油麻地一個市集攤位上發現販售的食品含有黃色二號。黃色二號是一種工業染料,在香港的食品法規中嚴格禁止使用。
根據《食物攙雜(色素)規例》(第132H章),任何人士不得售賣含有未經批准染色料的食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物安全中心在例行食物監察計劃中抽取了該攤位的食品樣本進行檢測,結果證實含有黃色二號。中心已即時通知涉事攤販相關違規事項,並勒令其停止銷售受影響的食品。
黃色二號,又稱酸性橙II或金橙II,是一種合成的黃色偶氮染料,在工業上用途廣泛。然而,其潛在的健康風險使其不適用於人類食用。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強調,市民在選購食品時應留意產品標籤,並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以確保所購買的食品符合安全標準。
此次事件凸顯了食物安全監管的重要性。食物安全中心持續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嚴格把關,以保障公眾健康。市民若對食物安全有任何疑問,應向相關部門查詢,切勿購買或食用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食品。
香港的食品法例對染色料的使用有嚴格的規定,例如《食物內染色料規例》明確列出准許使用的染色料種類,並禁止使用未經批准的染色料。此舉旨在防止食物被攙雜有害物質,維護市民的飲食安全。食物安全中心亦會定期更新相關指引,協助業界遵守法規。